“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看到这句歌词,信赖不少人能随着唱作声来,这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喜羊羊”与“灰太狼”,也是国人熟知的卡通抽象。
岳阳汨罗一家小市肆由于销售的烟花上印了这两个卡通抽象“惹”上讼事。作为该卡通片及相干作品著作权人的广东原创动力文明传达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创动力),以著作权被侵占为由,将这家小市肆的老板和浏阳市颐和隆烟花团体有限公司(以下称颐和隆公司)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24日,该案在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公然开庭审理,颐和隆公司提交了辩论状但未出庭。
该案现在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告接到传票还以为是假的
“我在小区里开了家不到50平方米的小店,平常都是小区老主顾来买工具,在汨罗一个商行进的货,我怎样晓得下面的卡通图像有没有侵权?”提到这个讼事,坐在原告席上的徐老师大吐苦水。
徐老师与老婆刘密斯一同谋划了一家名为港鑫商行的商店。“有一天一个老人家过去买烟花,我以为是给家里小孩买的。他统共买了30元的烟花,让我给他开了张发票。”
由于出售的这种印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烟花,徐老师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一家名为原创动力的公司说他侵占著作权,让他和烟花消费厂家浏阳市颐和隆烟花团体有限公司配合补偿6万元。
涉案烟花每包有5小支,下面写着“邪术棒”。“涉案的这种烟花一包卖5元,利润不到1元,他们一共买了6包,我赚的钱不到6元。”徐老师说,“开店三年来卖的一切烟花产品加起来利润都才几千元。”
“事先收到传票的时分我还以为是假的。”徐老师称,法院举行投递时,他带着投递职员去了供货商行举行观察。“我没有消费涉案烟花,也没有形成什么危害,并且我提供了进货泉源,至于它的工具是从那边拿的,我不晓得。”
颐和隆公司提交的辩论状主张,公司从未消费贩卖过利用喜羊羊、灰太狼卡通抽象作为内、外包装的任何规格的烟花产品,也与徐老师无任何烟花产品商业往来,涉案的烟花产品泉源不明。